发布时间:2025-10-15 17:54:45    次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提高新训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2016年10月9日上午10时左右,交警支队考试大队副大队长李星组织安排了50名合格通过科目三考试的学员,分别在市区内10个路口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劝导活动。 为保证每位驾校学员都能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亲自体验交通执勤感受,实行参加劝导活动签到制度。同时,要求所有参与交通劝导活动的学员要在集宁区交警大队各岗组民警的带领下与交警一起执勤,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积极劝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文明驾驶、文明穿越斑马线、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劝导活动,有效提高驾校学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拓展了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营造了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